中视发【2011】17号 签发人:张显
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宁波)优秀廉政视频短片展播
活动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电视艺术家协会(分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近些年来,中共宁波市纪委着力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和“廉政文化创新工程”,先后推出了:中国(宁波)“清风和韵”廉政剪纸大赛、廉政小小说大奖赛、廉政书画大奖赛、廉政诗歌大赛、廉政广播剧大赛和廉政微博比赛,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继此,我们以贯彻落实全国廉政文化建设推进会精神为契机,于2011年推出“中国(宁波)优秀廉政视频短片展播活动”。开展此次活动,旨在运用视频短片这一大众文艺形式,宣传清正廉洁的理念,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并以此向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献礼。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中央纪委电教中心、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共浙江省纪委、中共宁波市纪委
2、承办单位:
宁波市广电集团、宁波电视台、中共鄞州区委、中共慈溪市委
3、协办单位:
中共鄞州区纪委、中共慈溪市纪委、宁波市廉政文化研究会
4、活动组委会由主、承办单位的领导及相关专家组成。
5、作品评委会由中央纪委电教中心、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浙江省纪委、宁波市纪委、宁波广电集团、宁波电视台、中共鄞州区委、中共慈溪市委、宁波市廉政文化研究会的领导及相关专业人士组成。同时,将邀请全国电视艺术界及动漫界知名专家担任评委。
二、作品主题及分类
报送的作品必须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弘扬清风正气、鞭挞贪污腐败,传播廉政理念和知识,推动社会形成尊廉崇廉、清风和谐的良好风尚。题材可以是光辉典范和英雄事迹的“红色档案”类;可以是爱民、亲民、为民,勤政、廉政、优政的“人民公仆”类;可以是崇廉尚洁、关心支持党风廉政建设、同贪污腐败行为作斗争的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的“基层人物”类;也可以是以案说纪、举案说法、警醒世人的“警钟长鸣”类。
作品评比和展播分为以下三类:
1、纪实类:真实的人物或事件的纪录。节目时长5分钟。
2、短剧类:有故事情节,由人参演的短片。节目时长20分钟。
3、动画类:符合上述主题的动画短片。节目时长3分钟或5分钟。
三、奖项设置及获奖作品使用
本次展播活动共设置金奖4个,每个奖金2万元;银奖8个,每个奖金1.5万元;铜奖16个,每个奖金1万元;入围奖40个,每个奖金0.5万元。此外,设优秀组织奖若干。组委会将给获将者颁发荣誉证书。
获金、银奖的作品和部分获铜奖的作品将在中央电视台和各省级电视台展播;优秀作品将长期在国家级主流网站上展播;所有获奖作品将以DVD光盘的形式,集结成“获奖作品专集”,发给每一位获奖者;获奖作品将被中国廉政展馆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
四、参展要求与作品报送
报送的作品必须是近两年内(即2009年5月以后)的原创作品。创作者须对作品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如发现作品权属上存有争议,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报送作品时,须填写《授权确认书》(3份),并签名(盖章)。相关主体行使《授权确认书》中的授权,不必事先征得创作人(单位)同意。
报送作品时请登陆“中国廉政文化网”(www.cnicw.gov.cn)下载《报送表》等相关表格。单位创作的作品,需报经创作单位同意,填写《单位报送表》(每件作品填写10份),并加盖公章;个人创作的作品,填写《个人报送表》(每件作品填写10份),统一用A4纸打印。参展作品请以DVD光盘的形式(普通家用DVD机可播放)报送,每1件作品报送2张光盘,并按《光盘标签书写格式模板》,用光盘记号笔,直接在盘面上书写标签。《报送表》和光盘寄出时,请将《报送廉政视频作品信封贴》填写完整,剪下,牢固地粘贴于邮包外明显位置,并于2011年7月31日前(以投寄邮戳为准)寄出。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南段599号宁波电视台总编室(邮编315012,chenxd@nbtv.com.cn)
联系人:陈晓栋 电话0574-56111181 手机13958201475
刘 姝 电话0574-87182843 手机13867856156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
201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