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委员会:
《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自2005年3月1日颁布后,中国视协下文给各专业委员会,凡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的“学术奖”,必须报中国视协,由中国视协呈报中国文联批准后,才能开展评奖活动,未经中国文联批准的评奖活动一律停止。随后,又召开了各专业委员会在京主任、秘书长会议,传达了《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进一步要求各专业委员会,坚决贯彻中央指示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办事。协会领导也多次强调,做为一条政治纪律来认真贯彻执行“两办六号”文件。两年来,各专业委员会都能严格按照“两办六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举办各种活动。但近期发现个别专业委员会,未经批准,就举办全国性的活动,并冠以“中国”、“评选”等字样,这显然是违规的,为了进一步落实“两办六号”文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专业委员会应在本专业范围内以理论研讨、业务交流为主要内容开展活动。
二、各专业委员会举办的活动,特别是跨区域的活动,应提前向中国视协报送具体活动方案,说明项目名称、规模、时间、地点、经费来源及预算、合作方情况等。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筹备工作。
三、上报的活动方案应一事一报,不能在一个报告中上报多项活动。
四、在实施批准的活动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开展,不能走样,如发现与批准的活动不相符,应立即停办。
各专业委员会接到此“意见”以后,要对本委员会开展的活动进行认真梳理和规范,如有违规现象认真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报中国视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中国视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200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