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总结经验、交流研讨,提高评论节目的制作水平,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将于2017年举办第二届全国优秀电视评论节目推选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主题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十次文代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电视评论节目的质量,推动电视评论节目的健康发展,为核心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推选节目范围
在全国各级电视台、以及网络媒体和移动终端播出的有关社会、时政、财经、法律、军事、体育、文化、娱乐等以评论为主要内容的节目。
三、推选节目类别
1、新闻短评:包括在新闻直播现场发表的新闻评论,以及播出一条新闻之后,由专家、主持人或评论员进行的短评(报送节目时,需将有关新闻和评论共同报送);
2、专题评论节目:就某个特定主题为主要评论内容的专题性节目,如《焦点访谈》等,可报送完整的一期或几期节目参评。
3、访谈评论节目:主持人与访谈嘉宾就某个特定主题进行交流评论的访谈类节目,如《今日关注》、《央视财经评论》等,可报送完整的一期或几期节目参评。
4、网络评论节目:网络媒体和移动终端专门制作并在其平台上播出的评论类节目。
5、优秀评论员、主持人:包括新闻评论员、专题节目、访谈节目主持人等。
四、推选节目要求:
1、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节目内容要体现“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中心、改革创新”的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起到宣传大政方针、弘扬优秀文化、提升大众审美、正面解疑释惑的作用。
2、强化精品意识,追求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统一。体现高屋建瓴、画龙点睛、语言犀利、分析透彻、立论周全的特点,题材以小见大、情节构思巧妙、人物有血有肉、制作手法新颖、画面鲜明耐看。
3、节目首播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需在各级电视台、网络媒体或视频终端上正式播出。
4、报送节目片头片尾完整、音画清晰,分别标明片名和集序。评论员、主持人,需报送一期完整节目,如条件许可,最好加报总长不超过3分钟的个人节目集锦。
五、报送材料:
1、推选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加盖报送单位公章,一式8份(可复印);
2、U盘(或移动硬盘):存储适合电脑或电视播放的AVI、MPEG、VOB等格式的推荐作品视频,以及推选登记表Word格式的电子版;
3、严格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如发现材料不全、格式不符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报送参评的材料将作为评选资料留存,评选结束后不再返还,请报送单位自行留档。
六、推选程序:
由中国视协组织有关方面领导和专家组成推选委员会,推选委员会须认真审看报送作品的文字和视频材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选出各个类别的优秀作品。
中国视协将邀请优秀作品的报送单位或节目制作者参加第二届全国优秀电视评论节目表彰活动暨理论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