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开展广播电视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9月29日,总局发布关于开展广播电视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起至10月20日,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查找和整顿:一、存在导向问题的广告;二、存在内容低俗、格调和品位低下问题的广告;三、存在超时超量、不按规定播放问题的广告;四、存在夸大夸张虚假宣传、误导受众,或者以节目形态变相发布等问题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等广告,存在未经备案管理擅自播出问题的医疗养生节目;五、存在夸大夸张虚假宣传、误导受众、引诱受众上当受骗问题的招商加盟、投资理财、收藏品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广告;六、存在诱使未成年人产生不良行为或者形成不良价值观,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问题的广告;七、存在公益广告播出时长、频次达不到规定要求问题的;八、存在广告播出管理制度不健全、审查把关不严和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九、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的广告。(摘自:广电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