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中国视协农村电视委员会开展会员单位重新登记
201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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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2006年党中央1号文件、中办、国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加强组织发展和组织建设,更好地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经中国视协批准,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农村电视委员会决定对本委员会会员单位重新进行登记,同时欢迎各涉农电视单位参与本次登记,加入中国视协农村电视委员会。
这是农视委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开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主要是需要填写农视委会员单位登记表(2006年2月制)和关于如何开展好农视委工作的征求意见书。凡未收到有关重新登记材料的单位,也可以从网上下载,填写好以后,按要求寄回。
会员单位重新登记工作完成之后,在适当的时候,农视委将召开会员单位代表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和教训,按照中国视协主席团会议的要求,修改农视委章程,探索在新形势下做好联络、协调、服务的发展方向和工作规划等问题。 (农宣)
附: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农村电视委员会关于会员单位重新登记的通知
农视委会员单位登记表(2006年2月制)
关于如何开展好农视委工作的征求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