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
协会章程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章程

(2017年9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视艺术家协会、全国性的产(行)业电视艺术家协会和全国各民族电视艺术家、电视艺术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电视艺术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电视艺术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三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和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道路,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方向,坚定文化自信,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团结、动员广大电视艺术家和电视艺术工作者,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发展和繁荣我国社会主义电视艺术事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本会章程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积极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基本职能,把电视艺术队伍建设和行业建设作为协会的主要工作任务,通过加强会员联络服务管理,组织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深入生活采风、主题创作实践、成果展演展示、先进典型推介、文艺评奖评论、理论研究研讨、文艺志愿服务、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各项工作,努力发挥行业建设主导作用。

第六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按照德艺双馨要求,加强思想引领、政治引领、价值引领,努力提高电视艺术家和电视艺术工作者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践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和中国电视艺术工作者行为守则,弘扬“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培育良好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开展行业服务、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加强行风建设和行业建设。

第七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加强人才培训,引导广大电视艺术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发现、培养和扶持电视艺术人才,坚持重心下移,延伸手臂,密切联系基层一线电视艺术工作者,积极指导和推动群众性电视艺术活动,表彰奖励优秀电视艺术工作者和艺术作品。

第八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重视电视艺术理论研究和评论工作,紧密联系电视艺术实践,切实加强学术探索,倡导健康科学的评论。

第九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认真组织中国电视金鹰奖等评奖办节活动,建立具有中华美学精神的电视艺术评价体系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奖机制,提高金鹰奖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提升金鹰奖导向性示范性牵引性作用。

第十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积极促进全国各民族电视艺术家的团结,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中的电视机构、艺术团体和电视艺术界人士的联系、交流与合作,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促进祖国统一贡献力量。

第十一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积极开展民间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扩大与国外电视艺术家的交流合作、友好往来,维护国家利益和文化安全,推动中国电视艺术走向世界。

第十二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积极反映团体会员和电视艺术家、电视艺术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加强电视艺术界与社会各界的交往,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整合资源,共同繁荣发展电视事业。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四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第十五条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视艺术家协会为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团体会员。全国性的产(行)业电视艺术家协会、全国性的社会电视艺术组织提出申请,经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席团审议,并提交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理事会批准,可成为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团体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中的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个人会员集体参加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和工作,视同于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团体会员。

第十六条  凡年满十八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电视艺术领域有一定成就,赞成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章程,本人提出申请,经两名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员介绍,由所在团体会员推荐,报经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驻会领导机构批准并履行手续后,可成为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个人会员。没有所属团体会员的个人,本人提出申请,经两名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员介绍,由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各专业委员会推荐,报请驻会领导机构批准并履行手续后,可成为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个人会员。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电视艺术家和电视艺术工作者,赞成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章程,符合入会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推荐,报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驻会领导机构批准并履行手续后,可成为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个人会员。

台湾地区的电视艺术家和电视艺术工作者,赞成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章程,符合入会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可成为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个人会员。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依据本章程另行制定,经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席团批准后,由驻会领导机构实施。

第十七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团体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团体会员的义务:遵守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章程,执行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的决议,完成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交付的任务,开展符合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章程的工作和活动。

团体会员的权利:推选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推荐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理事会理事,参加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对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团体会员有退会自由。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依法依章对各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团体会员不能按照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章程正常开展工作或不再具备团体会员条件的,经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可撤销其团体会员资格。

第十八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个人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个人会员的义务:遵守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章程,执行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的决议,接受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业务指导,向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反映人民群众对电视艺术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推荐新会员,完成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交付的工作,按期交纳会费。

个人会员的权利: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对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个人会员有退会自由。

个人会员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章程,经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驻会领导机构研究,视情节轻重可给予提醒教育、谈话劝勉、通报批评、暂停会籍、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理。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九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为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全国代表大会。

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理事会执行代表大会决议。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席团执行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驻会副主席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和相关单位推选产生,并可根据需要,由大会筹备机构确定部分特邀代表。各团体会员驻会一名主要负责人为全国代表大会团体会员代表。

第二十一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责是:讨论并决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全国代表大会原则上(一般)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二十三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由各团体会员和有关方面按商定名额分别提名,提交代表大会选举。

代表团体会员的理事,在其不担任该团体会员驻会主要负责人职务后,该团体会员应及时推举新任驻会负责人接任,并报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席团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理事会的职责是: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选举主席和副主席;决定应由理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理事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团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二十六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理事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由主席或者主席委托驻会副主席召集。

第二十七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席团会议的职责是:执行理事会的决议;任命秘书长一人和副秘书长若干人;推举和聘请荣誉职务;听取和审议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重要事项;决定应由主席团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可根据需要设名誉主席、顾问等荣誉职务,担任荣誉职务者不兼任理事。

第二十九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各专业艺术委员会,推动行业建设和艺术发展。

第三十条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或不称职的领导机构成员、荣誉职务人员,按照规定程序,予以罢免、撤换或调整。

 

第五章  经费和资产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经费来源为国家拨款、会员会费、社会赞助与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的经费、资产及国家拨给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所属事业单位、企业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简称中国视协。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址设在北京。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英文全称是“China Television Artists Association”,缩写为“CTAA”。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全国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其修改权属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全国代表大会。本章程解释权属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

 

送欢乐下基层
  • 中国文联、中国视协送欢乐下基层走进福建
  • 中国文联、中国视协“送欢乐下基层”慰问演出在保定举办
新媒体系列短片《丝路微纪录》第二季全球首发上线
4月22日,五洲传播中心与国家信息中心在京举办了《丝路微纪录》(第二季..
总局召开全国广播电视创新创优工作座谈会 全面部署广播电视系统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宣传工作
4月15日,全国广播电视创新创优工作座谈会在上海召开,中宣部副部长、国..
电视剧《大浦东》研讨会在京召开
12月26日,由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主办的“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
2019中美影视创新峰会在洛杉矶TCL中国剧院成功举办
11月10日下午,中美两国影视行业、传媒行业的精英,共聚在洛杉矶好莱坞的..
第九届新农村电视艺术节征集作品通知
下载:第九届新农村电视艺术节征集作品通知下载:第九届新农村电视艺术节..
黑龙江视协开展“到人民中去”为人民放歌志愿服务日活动
2017年5月23日,黑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纪念延安文艺座谈会七十五周年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