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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行业电视文化艺术周"的通知

2012-03-26 来源:
各单位:
  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必须把发展社会生产力同提高全民民族文明素质结合起来,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讲话精神。动员广大职工在促进新时期文化的发展、繁荣中发挥更好的作用,丰富各行业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经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分党组批准,中国视协行业电视委员会决定于2009年9月举办“首届全国行业电视文化艺术周”。
  本届文化艺术周面向的是中国视协行业电视委员会所联络的中央和国家各部委相关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电视宣传、教育工作者和各行各业的广大基层职工以及离退休人员。搭建一个弘扬民族文化、宣传企业形象、彰显职工个人才华的灿烂舞台。希望各单位积极参与,推荐人才,共同努力把艺术周活动搞得丰富多彩、有声有色,让它在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出更大的推动作用。
  全国行业电视文化艺术周主体内容:
  1、做好“第十三届中国视协行业电视节目展评”工作;
  2、举办“第四届行业电视歌手风采展示活动”;
  3、与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联合举办“行业职工书画展”;
  4、举办DV短片现场制作交流并聘请专家点评;
  5、举办“电视艺术专题讲座”。
  具体参加办法,详见“全国行业电视文化艺术周”活动一览表。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行业电视委员会
                                         2009年4月10日

                全国行业电视文化艺术周活动一览表

时间安排 举办形式 报名办法 具体要求
1、第十三届中国视协行业电视节目展评
报送时间:
2009年4月10日


报送截止:
2009年5月30日

1) 报送作品类别、数量不限,分类设奖,优胜者颁发奖杯、证书。
2) 报送作品须是2008年3月1日—2009年4月10日期间在中央台、地方台及企业有线台或通过互联网首次播出的节目,且内容健康、叙述清楚。
3) 报送作品用DVD录制,一类一盘。
4) 申报单位必须认真填写《中国行业电视节目展评参评作品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各项登记齐全,主创人员姓名详实。
5) 推荐参加“金鹰奖”评选的电视作品,还将按《中国电视金鹰奖章程》和《细则》要求另报材料。
6) 作品参评须交纳参评费:新闻片、广告片、美术片每部200元;专题片、科教片、文艺片每部300元;多集专题片每集100元;电视剧每集100元。
7) 参评费汇款 开户行:北京工行益民分理处
户 名: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
账 号:0200214009026400290
(注:请尽量从银行汇款,汇款单上请注明开具发票的单位名称并标明“行视委参评费”)
8) 报送地址: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行业电视委员会(北京市西二环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B座17层1716室;邮编100054)
联系人:刘秀华 010-63332403;13717784118
张燕快 010-63332403;13522725548
传 真 010-63331743
2、第四届行业电视歌手风采展示活动
报名时间:2009年7月30日前

展示时间:2009年9月艺术节期间

活动面向各行业的基层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风采展示优胜者颁发证书、奖杯。
1)内容分为歌手展示和才艺展示两部分:
歌手展示:分为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声乐组合 各组。
才艺展示:影视表演、器乐、舞蹈、朗诵、曲艺、相声、杂技、魔术、特技等
2) 年龄要求18周岁—70周岁
3)每名选手须认真填写《报名表》,连同2张免冠2寸照片、1张生活照。报送至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行业电视委员会(地址同上)。
4)以单位组队参加,每队报名不得超过20人。
5)汇演展示的具体时间、地点、报到事项等另行通知。
3、行业职工书画展

截稿日期:2009年7月30日
与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联合举办。旨在调动各行业职工文化生活多样性,给书画爱好者一个展示才华的平台。作品种类、规格不限,填好表格后与作品同时用特快专递邮寄到组委会(地址联系方式同上)。优秀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艺术节期间现场集中展览。优胜者颁发证书。活动情况在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播出。
4、DV短片现场制作交流、专家点评
报名时间:
7月30日前
艺术节期间与会者自备DV机和带编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到会,届时由组委会提出命题或自命题现场拍摄制作5分钟短片。参与者的作品在艺术节结束前集中展映,集体观摩、讨论,由专家讲评。最后综合各方意见评出优胜者予以奖励(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5、电视艺术专题讲座
2009年9月艺术节期间 1、 聘请专家、评委就交流节目进行点评。
2、 聘请专家就电视艺术和技术问题作专题讲座。关于授课内容,参会者可提前与组委会联系沟通。

注:1、可登陆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网站(http://www.ctaa.org.cn)在“行业电视委员会”项下查询和下载相关信息和表格。
  2、亦可上新浪网打开行业电视委员会专用公开信箱自取相关资料。
  信箱名:hydswyh2009@sina.com (“行业电视委员会”汉语拼音字头加2009) 密码:tv2009 欢迎大家经常打开此信箱查看信息,我们会及时把相关的材料、通知放置其中供大家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