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行业电视歌手风采展示”活动的通知
201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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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行业电视歌手风采展示活动是“全国行业电视文化艺术周”主体项目之一。
为响应党中央“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同时,为了弘扬民族企业文化,给活跃在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第一线的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展示自我风采讴歌时代风尚的大舞台,中国视协行业电视委员会将于2010年6月举办“第五届全国行业电视歌手风采展示活动”。本次活动由中国视协行业电视委员会和中国视协演艺文化中心共同负责承办。
“第五届全国行业电视歌手风采展示”活动定于今年4月1日开始报名,欢迎贵单位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活动内容分为歌手展示和才艺展示两部分:
歌手展示:分为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声乐组合等。
才艺展示:舞蹈、影视表演、器乐、朗诵、曲艺、相声、杂技、魔术、特技等。
2)年龄要求18周岁—70周岁
3)每名选手须认真填写《报名表》连同1张免冠一寸照片、1张生活照。报送至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行业电视委员会。
4)以单位组队参加,每队不得超过20人。
5)优胜者将获得证书、奖杯。
6)活动具体时间、地点、报到等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鹅凤营甲2号金都乐苑 (邮编100073) 中国视协行业电视委员会
报名时间:即日起到5月25日
负 责 人: 黄 皓 薛继明
联 系 人: 刘秀华: 010-51216506;13717784118
张燕快: 010-51216505;13522725548
传 真: 010-51216502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行业电视委员会
2010年3月25日